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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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為提倡國民動態休閒活動培養國民終身運動習慣,鼓勵國民參與活動,以提升國民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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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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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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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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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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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承辦單位:虎尾鎮體育會。 | |||
五、 |
協辦單位:虎尾國小、雲林縣青埔教育基金會、大崙腳羽球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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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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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105 年 5 月 21 日(星期六)至 5 月 22 日(星期日) | |||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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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地點:雲林縣虎尾國小 | |||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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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幕時間:105 年 5 月 21 日(星期六)上午10點;虎尾國小體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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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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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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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小組男生雙打:限本縣國小在籍學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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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小組女生雙打:限本縣國小在籍學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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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中組男生單打:限本縣國中在籍學生。 | ||
(4)國中組女生雙打:限本縣國中在籍學生。 | ||||
(5)60歲以下男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 ||||
(6)60歲以下女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 ||||
(7)61-70歲男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30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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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1-70歲女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30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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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80歲男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35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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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80歲女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35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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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0-100歲男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40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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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100歲女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40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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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130歲男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50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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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1-130歲女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50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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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1歲男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65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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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1歲女子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每位球員最低年齡滿65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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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夫妻組雙打: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身分證配偶欄為主。 | ||||
(18)親子組雙打賽: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須為祖父(母)、父(母)、子(女)搭配之組合,子(女) 須小於1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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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人員須攜帶可供證明之文件以備查驗,出生年以身分證或護照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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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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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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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採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規則。每場比賽採1局30分制,落地得分29分平不加分,先得30分者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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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人報名組別最多可跨報二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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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重複跨組報名遇到賽程重疊,不得要求延後其中一組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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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組報名低於6隊則取消該組比賽,賽制依參賽隊數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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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選手逾比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如連場則給予10分鐘休息。大會有權調整比賽時間與場地,球員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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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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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資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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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設籍及就讀、工作於本縣之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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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名日期:105年5月6日(星期五)前,郵寄至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336號 王建中或傳真05-636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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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後連同報名費寄至雲林縣虎尾鎮光復路336號 王建中收,電話0919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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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賽人員必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以供查驗,若經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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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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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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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動內容:羽球九宮格:於球場一邊地上設置九宮格,參賽者由另一邊做定點發球,每人發5球計算落於九宮格之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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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分組:親子、婦女、銀髮、祖孫組。 | ||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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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及獎品,四至六名頒發獎牌及獎品,並視參加
對象頒發模範運動家庭、最佳精神獎等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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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保險:所有參與人員(含工作人員、裁判、選手)於活動期間均投保意外險參佰萬元。(請參賽人員於報名表處填寫清楚個人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字號,以免個人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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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若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