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宗 旨:倡導全民運動,提昇羽球運動水準,切磋球技,增進情誼。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三、 主辦單位:聯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政府
四、 協辦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市警察局、新竹市體育會、新竹市立體育場、各縣巿羽球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同業公會、新竹科學園區保警中隊、新竹市調查局、新竹縣警察局、大華科技大學
五、 承辦單位:新竹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六、 贊助單位:勝利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美蔘國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虹建設、阿默蛋糕
七、 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1年 08 月 31 日 (星期六 )
八、 比賽地點:新竹市立體育館(新竹市公園路295號)
九、 比賽分組:
(一)、 團體組(每隊報名球員含隊長限7人,每人限報一隊)
1. 邀請團體(甲、乙、丙)組: 性別、年齡不拘
2. 公開男子組:選手年齡限18歲以上(84年次(含)以前出生者)。
3. 公開女子組:選手年齡限18歲以上(84年次(含)以前出生者)。
4. 公開分齡組:選手年齡限35歲以上(66年次(含)以前出生者)。
(二)、 個人VIP組:主辦單位邀請之貴賓
十、 參加資格:
(一)、 邀請團體組(由聯測科技主動邀請) (外籍員工亦同):
(1)甲組 受邀新竹科學園區團體、關係企業之友及球隊(須聯測科技邀請) 。
(2)乙組 聯測科技邀請之廠商、供應商與客戶。(報名表須蓋單位章)
(3)丙組 新竹縣市公立機關及公私立學校(最多二個單位共同組隊)
(二)、 公開男子組:歡迎全國愛好羽球朋友共同參加。
(三)、 公開女子組:歡迎全國愛好羽球朋友共同參加。
(四)、 公開分齡組:男女不拘,若出賽選手為一男一女則二位球員年齡再加5歲,甲組球員須滿45歲以上。
1. 第一點95歲組(二位球員年齡合計應滿95足歲以上)
2. 第二點85歲組(二位球員年齡合計應滿85足歲以上)
3. 第三點75歲組(二位球員年齡合計應滿75足歲以上)
(五)、 每隊限報甲組球員一名,並於第一點出賽。
十一、 報名辦法:
(一)、 公開男女組/公開分齡組:
1. 日期:即日起至102年 08 月 07 日
2. 地點:SOSA羽球超市-新竹市光復路二段577號(台塑公園加油站旁)
電話:03-5627777 傳真:03-5612011
e-mail:[email protected]
3. 報名費:每隊1200元,報名時一同繳交。
匯款資料如下:(報名表請務必註明匯款帳號後四碼)
匯款銀行:新竹市農會(951)
匯款帳號:57-0120-00007110
帳戶名稱:新竹市體育會羽球委員會
(二)、 邀請組
1. 日期:即日起至102年 08 月 07 日
2. 地點:聯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市力行三路2號(新竹科學園區內)
電話:03-5788780轉7609 傳真:03-5788760
聯絡人:周明雪
e-mail:[email protected]
3. 報名費:每隊1200元,報名時一同繳交。
(三)、 報名方式:
1. 親自報名
2. 傳真(需來電確認)
3. e-mail(需來電確認)
4. 掛號郵寄:截止日已郵戳為憑(需來電確認)
十二、 抽籤: 102 年 08 月 14 日(星期三 )下午 七 時 在SOSA羽球超市舉行,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三、 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球
十四、 比賽方法:
(一)、 比賽制度:視參加報名隊數採分組循環或雙敗淘汰,報名隊數如少於四隊,大會得以取消該組賽事。
(二)、 比賽方式:採三點雙打(三戰二勝制),單局30分每球得分新制,二十九分平不延長加賽。(一方達16分,交換比賽場地)
(三)、 若採循環制時,勝隊積點得二分,負隊得一分,棄權0分。如兩隊積分相等,則以勝隊為勝。如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則以各相關比賽勝負點數之商決定,如勝負點數再相同時,則以相關隊比賽局數勝負之商決定,如勝負局數再相等時,則以各相關隊比賽勝負分數之商決定,如勝負分數再相同時,則以負分數較少者為勝,如再相等,則以抽籤決定之。
(四)、 邀請團體組之比賽球員,請於賽前列隊時攜帶身分證及識別證或職員證或公司在職證明以備查驗。
(五)、 公開男女組/公開分齡組之比賽球員,請於賽前列隊時攜帶身分證以備查驗。
(六)、 逾比賽時間5分鐘(以球場掛鐘為準)未出賽者,以棄權論。
(七)、 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比賽資格。
(八)、 賽前列隊需全員到齊,雙方身分確認無誤後,使得比賽開始,若有一方未到齊,以棄權論。比賽開始後,一切球員身分抗議均無效。
十五、 獎勵:
(一)、 參賽者由主辦單位贈送每人精美紀念品乙份。優勝隊伍頒發獎盃及獎金,以資鼓勵。
(二)、 參賽隊數五名(含)以下取第一名頒發獎金,九名(含)以下取前二名頒發獎金,十名(含)以上取前三名頒發獎金。
(三)、 各組前三名頒發獎金:第一名:現金15,000元;第二名現金10,000元;第三名現金5,000元。
十六、 申訴:合法之申訴由單位領隊或指導以書面簽名之申訴書向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繳付保證金三仟元,經審判委員之判決為終決,審判委員會認為申訴無效時,保證金沒收。
十七、 因場地有限且賽程只有一天,若報名隊伍過多導致無法一天比完全部賽事時,已報名隊伍的先後順序來決定參賽與否,請有意參賽者盡速報名。
十八、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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